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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6-04-05/01:09:29    来源:协会科技部

 中色协科字[2006]0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建设创新型有色金属工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定于2006年6月初在北京召开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
    2、总结交流有色金属工业“十五”科学技术工作;
    3、对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4、讨论修改《有色金属工业“十一五”和中长期(2006~2020年)科技发展规划》;
    5、研究修订《有色金属进展》相关事宜;
    6、举办科技论坛。
    二、评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的程序、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程序及名额
    为表彰对我国“十五”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发展做出重大科技贡献的先进单位,经单位自愿申报,评审委员会评选,拟评选出20~30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
    (二)申报条件
    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员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1、2、3条和条件4、5条之一者,可申报评选材料,参加评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绩显著,在同类企业中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实力,对国家和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突出,并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2、科技投入占本单位实现收入(或销售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国内同类单位(企业)平均水平;
    3、2001年以来承担并圆满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技改项目、产业化项目、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863、973、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火炬计划、新产品试制等项目),或企业自主创新、自主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并实现了工程化或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2001年以来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和其它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主要完成单位;
    5、2001年以来获5项以上的授权专利,专利直接应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三、推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优秀工作者评选程序、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程序及名额
    单位推荐、评审委员会评选、相关媒体公示、协会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若干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优秀科技工作者,在此基础上评选出10~20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突出贡献者。评选出的突出贡献者经相关媒体公示后,由协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国“十五”期间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1和条件2、3、4之一的科技工作者,由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原则上本单位党政一把手不在推荐之列。
    1、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长期工作在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创新一线,在科技工作中勇于开拓和创新,协作精神好,能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在本单位和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成绩显著。
    2、2001年以来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和其它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主要获奖者;
    3、在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产业化、工程化、技术改造等项目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做出突出贡献者;
    4、2001年以来所获专利被广泛采用,且取得了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专利权属人或科技成果主要贡献者。
    四、申报和推荐材料要求
    符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请分别准备单位或个人基本综合材料(个人1500字单位3000字)和申报附表(见附件一、附件二)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在4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先进单位和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相关材料发送到yskj@cnitdc.com(查询电话:63971534)。同时将申报材料邮寄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部(地址:北京复兴路乙十二号,邮编:100814),逾期将视为放弃。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协会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同时请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受表彰者届时参加会议,具体时间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张洪国  (010)63971840
     张   龙  (010)63966274(传真)


    附件:1.申报评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表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关于召开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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